《栓規(guī)》圖示認為,轉輸水箱兼作高位水箱時,可仍按60m3考慮。本文提出不同觀點,探討合理的方案!
根據《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(tǒng)技術規(guī)范》(簡稱《栓規(guī)》)6.2.3要求:采用消防水泵串聯(lián)分區(qū)供水時,宜采用消防水泵轉輸水箱串聯(lián)供水方式,轉輸水箱的有效儲水容積不應小于60m3,轉輸水箱可作為高位消防水箱。
《栓規(guī)》圖示認為,轉輸水箱兼作高位水箱時,可仍按60m3考慮。對此,本文提出不同觀點,建議方案如下:
一、倉庫和民用建筑同一時間內的火災起數(shù)應按1起確定(3.1.1),因此,從功能角度考慮,火災發(fā)生時,轉輸水箱僅作為高位消防水箱或轉輸水箱,不考慮上、下區(qū)域同時起火的情況。當轉輸水箱作為高位消防水箱時,其容量應按所服務樓層的最大建筑高度,依據《栓規(guī)》5.2.1確定,如容量大于60 m3,則按較大者確定。
二、當轉輸水箱由頂層高位消防水箱補水,并采取可靠的補水方式時(比如雙回路補水等),轉輸水箱即使兼作高位水箱,仍可按60 m3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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